第二百六十二章 被坑了!

第262/287章

  几个弟弟妹妹都是陈修泽带大,尤其是陈启光,陈修泽对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,因而,在发觉陈启光偷偷拿了家中钱时,愈发难过。

  陈修泽的名字则是之前在庙里求来的,但那位师父在不久后圆寂,无法再去求个名字。

  陈父长相不错,干活也仔细,回头的客人也多。

  他出生的时候,陈父的生意还算不错。陈父英俊沉默,陈母又娇俏温柔,两个生活在街巷里的穷苦人,就此结为夫妻,用低廉的价格认真置办酒水和饭菜,亲手做了喜饼,就这样简单地拜天地结为夫妻。

  他才四五岁,就开始做大哥。孟久歌待他不薄,陈修泽亦投桃报李,尽职尽责——当然,这份职责也绝非愚忠,蠢货才会任人宰割、任由孟久歌的子女将他蚕食。

  陈修泽不想让弟弟妹妹也走他的老路。

  有天夜里跑得着急,只觉得脚一痛,陈修泽只当鞋底磨薄了、踩到石子,并未放在心上,只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饭、照顾弟弟妹妹。父母都很满意这个名字,也更加放心地让陈修泽帮忙照顾小妹妹——

  不是父母撒手不管,儿女多,多得不仅仅是吃饭的嘴,将来读书上学,样样都需要钱。今日他还能计算衡量着,切掉那不妨碍做事的部分;倘若启光再如此沉迷下去,将来被斩断的只会更多。

  孩子多的家庭中,母亲生病,那时候能够让每个人都吃饱饭、穿上干净的衣服已经足够,况且邻居家跌断了腿,也是父亲这样接骨,没有任何问题。

  无论如何,陈修泽只希望自己的这个小弟弟能够心地善良,永远保持一颗赤诚之心,不要撒谎。

  有了照顾陈启光的经验,陈修泽照顾陈至珍更加得心应手。

  一开始想养好家里的弟弟妹妹,后来也渐渐有了私心。

  弟弟妹妹们都睡了,陈修泽独自一人坐在棺木前守着,守到棺材上的水碗满了,他拿起,一瘸一拐地走到父亲生前养的一盆蔷薇前,缓慢地将碗里的水浇完,再拿过去,用袖子擦干棺材上的水,重新用碗接。陈修泽有记忆以来,便是在这几间窄窄的房子中,看着父母来来去去做工干活,母亲的肚子一天天鼓起来,忽然,他就多了一个哇哇大哭不停的弟弟。

  陈修泽对父母过往的爱情并不甚了解,但也知,当初二人结合全因双方皆一见钟情。

  等至珍再大些,永诚又出生了。

  同学们取笑他跛子,陈修泽也不在意,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脚伤,只需休息一段时间便好。

  出生在父母结婚的两年后。

  但陈修泽却没有想到,接下来的一周后,他这条伤腿竟真的被横梁重重砸断——

  他真的成了一个跛子。

  陈修泽下得去手。

  陈修泽是长子。

  父亲为小儿子取了好多个名字,团成纸团,唤陈修泽过来拈一个。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,宁可十日无肉,不可一日无女;酒色成瘾,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,身体差了,也绝不可没有女人,苏俪俏年纪轻,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。

  但陈启光并不若陈父的期待。

  作为大哥,他脾气好,但作为家里唯一能担起责任的人,陈修泽也有狠心冷情的一面。陈修泽自己还是个孩子,就已经开始趴在陈启光的床前,教他念,哥哥,爸爸,妈妈;陈启光刚学会走路,陈修泽比父母还高兴,他拉着陈启光跑,骄傲极了。

  也是靠着这一张脸和好身材,再加这稳妥又细心的性格,才成功将陈母娶回家中。陈父很满意陈修泽的性格脾气,只想着第二个儿子也要同长子一般,因而也要长子选一个。

  陈修泽很少庆祝自己生日。

  孟久歌嗜色如命,娶了好几房太太。

  照顾苏夫人,留着孟久歌的孩子,也是陈修泽为这位义父所尽忠。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传言,讲什么陈修泽杀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……无所谓。

  然后至珍就出生了。

  那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,父亲又带了温慧宁到家。

  在起初,陈家的境况还没有那般糟糕。

  陈父生得高大威猛,又长得一张俊脸,俘获一众芳心。

  陈修泽就有。

  偏偏他那时候还在生长期,身高骤然长,胳膊和腿上都有微微发白的生长纹路。

  陈启光的名字是陈修泽抓来的。

  取这个名字的时候,陈修泽正因陈启光撒谎而伤心。陈修泽穿过的衣服,再给陈启光穿,陈启光穿完,还有陈至珍。母亲病倒后,原本已经渐渐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,陈修泽连上下课都要跑着来跑着去,只为了能节省些时间,照顾弟弟妹妹,给母亲熬药。

  前提是苏俪俏不生事端。那些不入流的报纸周刊,个个唯恐天下不乱,编排得有声有色,表面一副仗义执言愤懑不平的模样,私下里都是生意,不过是为了以猎奇引人耳目、为了销量无所不用其极。

  陈永诚。

  后来才知,陈启光那时偷了钱,是给陈修泽去买生日的蛋糕。陈修泽没什么想法——他那时还是个小孩子,能有什么想法?谁不贪财恋势,谁不爱权利,谁没有往上走的欲,望?

第71章 全文完(高空之上)

  陈修泽一直没有去细想自己的腿被砸断、接骨的事情。

  所以他送启光和慧宁去念商科,送至珍去英国深造,送永诚读书……

  存活之余,陈修泽亦想往上走。

  启光温热的血落在他手上,陈修泽恍惚间想起,幼时他起床给启光温奶粉。

  夜里睡觉前,才觉掌心钻心地痛,他脱下鞋,看到原来是深深地扎了根铁钉进去,穿透鞋底,已经扎入他的脚。

  陈修泽事务繁忙,懒得理他们,只等后来一一清算总账。

  永诚。

  陈启光哭声响亮,夜半哭闹时能惊动邻居,吃得偏偏又不多,饿得快,要陈修泽和父母轮流起来喂奶。

  小孩子的衣服是没有性别的,就这样轮流着穿,烂了就再裁块儿布片缝上去,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软,又有五彩补丁的斑斓。

  往后一周,陈修泽走路都一跛一拐。

  小报上揣测纷纷,讲什么陈修泽偏偏留了苏俪俏一个人不杀,又说孟久歌上了年纪,又缠绵病榻,苏俪俏却生了孩子……猜那孩子是陈修泽。

  外界流言蜚语颇多,陈修泽都不会往心中去。他亲自斩掉了启光的一小截手指,纵然再不舍,也知道,只有这一剂猛药能救弟弟。

  什么蠢话。

  母亲和父亲又接连离世,令陈修泽连悲凄的时间都没有。那时候的陈修泽已经开始上学读书,“至珍”这个名字也是他取的,最珍贵的宝贝。父亲的棺椁在家中停的那日,房子也漏水,陈修泽在棺材上放了一个碗,接着从天上掉下的雨水,又好像在接着上天不忍心的泪。

  大哥不是那般容易做的,照顾弟弟,冲奶粉喂奶粉仅仅是家常便饭;父母亲忙着店里的生意,陈修泽就要多花些心思在拉扯弟弟身上。他会保证孟久歌这最后一房太太平平安安地活到自然死去,也能保证让那个孩子也健康长大,不至于让孟久歌断了血脉。弟弟喝了有些呛奶,他轻轻地拍,用纸巾去擦,那沾在手指上的奶粉,也是温热的。

  偏偏,苏俪俏那个没脑子的东西信了。

  陈修泽抓到“启光”两个字。陈修泽的腿养好后,也没察觉到不对劲,一日一日——

  开始显露出跛态。他吃苦能干,做事情也勤快,哪怕是做这种低廉的手艺活,也收拾得井井有条、干净利落。父母语重心长讲,他是哥哥,要照顾好弟弟,陈修泽便听进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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